永久居民 永久居民申請流程 步驟1 準備申請所需文件 步驟2 提交申請和支付費用 步驟3 等待審批 步驟4 領取通知 步驟5 取得身分證 申請永久居民所需文件 標準護照尺寸照片 EP 準證正反面 外國身分證和出生證明 護照 畢業證書及各種職業技能證書 六個月的薪資單 兩年的所得稅估稅通知書 曾經更名者的更名契(如有) 不同國籍的申請者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文件 持有EP準證(兩年) 個人所得稅報稅時間:每年3月1日至4月18日 兩年後即可申請永久居民 從2023年9月1日起,新的就業證(EP)申請者需要在COMPASS考核中獲得積分40分或以上,並符合EP的薪資標準。 永久居民持有條件 簽證有效最多2年,可續簽,每次最多3年 由雇主代為申請,不受配額限制 適用於管理、行政職位或專業工作 擁有大學學歷 專業資格或技能 薪資要求為每月S$5,600 獲得批准函上網預約前往ICA完成必要的手續。 ICA官員會告知領取身分證日期。 領取身分證根據預約的日期前往ICA領取身分證 如收到拒絕信 至少等待 6 個月才能重新提交申請。這是因為,隨著您的情況有顯著變化(例如更高的薪水、獲得更好的的資格等),否則您的重新申請不太可能獲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