塞浦路斯簽證
開啟塞浦路斯之旅
不同國家的護照持有者進入塞浦路斯的規定不同。有些國家的公民可能可以免簽或享有簽證豁免,無需申請簽證即可進入塞浦路斯。 建議查閱所需國家的護照持有人進入塞浦路斯共和國。
我們的塞浦路斯簽證服務包括:
- 旅行簽證
- 工作簽證
從塞浦路斯共和國領事館獲得簽證並不保證自動入境塞浦路斯。即使某人已經獲得簽證,機場的移民部門仍有權拒絕任何外國人入境。
申請簽證所需⽂件
- 護照正本
- 副本請以彩色印刷:新加坡永久居民的就業證、訪問證、學生證或身分證,以及再入境許可證
- 最近的護照照片
- 新加坡往返塞浦路斯的班機行程單(請在簽證核准後再購票)
- 飯店確認單或住宿詳情文件,需附帶尼科西亞減災部門蓋章或加蓋印章,如申請人未在酒店住宿,則需提供為期十年855歐元的銀行擔保
- 過去兩年的稅務申報副本,若無稅務申報,請提供自我說明函證實無稅務申報(例如:全職家庭主婦、新加入公司等)
- 請提供從您簽證申請日期起算的過去兩個月的銀行對帳單副本(若提交任何過期的對帳單,將導致您的申請被拒絕)
- 雇主或公司需提供詳細的信函,確認申請人的就業狀況
- 請提供醫療旅遊保險,保額至少為30,000歐元,並確保申請人在塞浦路斯逗留期間全程有效
- 如有,請提供任何其他支持旅行目的文件
商務簽證申請的附加要求:
- 來自塞浦路斯商業夥伴或接待方的邀請函,並清楚說明訪問期間和旅行目的。
- 來自塞浦路斯商業夥伴或接待方的負責承擔表格,需由塞浦路斯的任何認證官員簽署認證。
- 以上文件,請以彩色印刷。
旅遊簽證申請的附加要求:
如果您前往塞浦路斯共和國,且訪問時間不超過三個月,則需要旅行簽證。旅行簽證使您有權連續訪問塞浦路斯。自首次訪問之日起,任何半年中訪問時間總計不得超過三個月。一般來說,塞浦路斯短期簽證是針對一次或多次訪問簽發的。塞浦路斯多次入境簽證有效期限為一年。在特殊情況下,對於某些人員來說,其有效期可能超過一年,但不得超過五年。
- 申請人的附函,解釋前往塞浦路斯的原因(例如:您的行程、旅行時間、機票贊助、旅遊費用等詳情)。
- 陪同人員的詳細資料以及護照,和已獲批准前往塞浦路斯的簽證文件(如有)。
申請簽證的處理時間至少需要幾個工作日或更長的時間(不包括提交當天)。 提交日期為當月25日或之後的申請將在隔月的第一週進行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