塞浦路斯签证
开启塞浦路斯之旅
不同国家的护照持有者进入塞浦路斯的规定不同。有些国家的公民可能可以免签或享有签证豁免,无需申请签证即可进入塞浦路斯。 建议查阅所需国家的护照持有人进入塞浦路斯共和国。
我们的塞浦路斯签证服务包括:
- 旅行签证
- 工作签证
从塞浦路斯共和国领事馆获得签证并不保证自动入境塞浦路斯。即使已经获得签证,机场的移民部门仍有权拒绝任何外国人入境。
申请签证所需⽂件
- 护照正本
- 请以彩色印刷:新加坡永久居民的就业证、访问证、学生证或身分证,以及再入境许可证
- 最近的护照照片
- 新加坡往返塞浦路斯的班机行程单(请在签证核准后再购票)
- 饭店确认单或住宿详情文件,需附带尼科西亚减灾部门盖章或加盖印章,如申请人未在酒店住宿,则需提供为期十年855欧元的银行担保
- 过去两年的税务申报副本,若无税务申报,请提供自我说明函证实无税务申报(例如:全职家庭主妇、新加入公司等)
- 请提供从您签证申请日期起算的过去两个月的银行对帐单副本(若提交任何过期的对帐单,将导致您的申请被拒绝)
- 雇主或公司需提供详细的信函,确认申请人的就业状况
- 请提供医疗旅游保险,保额至少为30,000欧元,并确保申请人在塞浦路斯逗留期间全程有效
- 如有,请提供任何其他支持旅行目的文件
商务签证申请的附加要求:
- 来自塞浦路斯商业伙伴或接待方的邀请函,并清楚说明访问期间和旅行目的。
- 来自塞浦路斯商业伙伴或接待方的负责承担表格,需由塞浦路斯的任何认证官员签署认证。
- 以上文件,请以彩色印刷。
旅游签证申请的附加要求:
如果您前往塞浦路斯共和国,且访问时间不超过三个月,则需要旅行签证。旅行签证使您有权连续访问塞浦路斯。自首次访问之日起,任何半年中访问时间总计不得超过三个月。一般来说,塞浦路斯短期签证是针对一次或多次访问签发的。塞浦路斯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限为一年。在特殊情况下,对于某些人员来说,其有效期可能超过一年,但不得超过五年。
- 申请人的附函,解释前往塞浦路斯的原因(例如:您的行程、旅行时间、机票赞助、旅游费用等详情)。
- 陪同人员的详细资料以及护照,和已获批准前往塞浦路斯的签证文件(如有)。
提交申请:无需预约即可提交。如您无法亲自提交,可委托我们代为办理。